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保鑫贵金属有限公司位于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4488.8m²,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核心业务为综合处理珠宝首饰行业及二级回收市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火法—湿法联合工艺回收其中的金、银、铂、钯等贵金属,实现含贵金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A4DjItf-y_0JozGA7rrAw?pwd=td34;
提取码:td34;
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建设单位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登陆网址https://pan.baidu.com/s/19A4DjItf-y_0JozGA7rrAw?pwd=td34;(提取码: td34)下载,也可联系建设单位领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保鑫贵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138129994
邮箱:283415924@qq.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海丰县生态科技城广东保鑫贵金属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广东保鑫贵金属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